深圳市聯(lián)通紙業(yè)有限公司等3戶債權資產
招商公告
廣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聯(lián)通紙業(yè)有限公司等3戶債權資產,擬采取公開方式進行招商,現(xiàn)予以公告。
- 債權基本情況
截至2023年9月30日,債權總額為51,682.87萬元,其中債權本金45,391.45萬元,債務人主要分布在深圳等地區(qū)。債權資產清單詳見下表:
單位:人民幣,萬元
債務人名稱 |
本金 |
擔保 措施 |
保證人 |
抵質押物 |
擔保合同名稱、編號(或合同簽訂時間) |
深圳市聯(lián)通紙業(yè)有限公司 |
23,300.39 |
抵押+質押+保證 |
深圳市琳珠投資控股(集團)有限公司、深圳市楚山實業(yè)有限公司、深圳市華茂嘉投資有限公司、深圳市琳珠園林有限公司、深圳市萬隆投資有限公司、惠州市琳粵房地產有限公司、惠州市琳珠投資有限公司、惠東縣琳珠房地產有限公司、深圳市聯(lián)通紙業(yè)有限公司、陳坤明、李秀梅 |
1、JD25-01-01-01號城鎮(zhèn)住宅用地 2、深圳市聯(lián)通紙業(yè)有限公司名下全部應收賬款 3、深圳市琳珠園林有限公司名下全部應收賬款 4、深圳市琳珠園林有限公司持有惠州市琳粵房地產有限公司90%的股權 5、深圳市萬隆投資有限公司持有惠州市琳粵房地產有限公司10%的股權 |
《最高額抵押合同》 (編號:HTC442008028ZGDB202100132) 《最高額應收賬款質押合同》 (編號:HTC442008028YSZK202100039) 《應收賬款質押/轉讓登記協(xié)議》 (編號:HTC442008028YSZK202100040) 《最高額應收賬款質押合同》 (編號:HTC442008028YSZK202100041) 《應收賬款質押/轉讓登記協(xié)議》 (編號:HTC442008028YSZK202100042) 《最高額股權質押合同》 (編號:HTC442008028ZGDB202100135) 《最高額股權質押合同》 (編號:HTC442008028ZGDB202100136) 《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》 (編號:HTC442008028ZGDB202100122) 《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》 (編號:HTC442008028ZGDB202100123) 《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》 (編號:HTC442008028ZGDB202100124) 《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》 (編號:HTC442008028ZGDB202100125) 《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》 (編號:HTC442008028ZGDB202100126) 《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》 (編號:HTC442008028ZGDB202100127) 《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》 (編號:HTC442008028ZGDB202100128) 《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(自然人版)》(編號:HTC442008028ZGDB202100129) 《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(自然人版)》(編號:HTC442008028ZGDB202100130) |
深圳市雨地實業(yè)有限公司 |
16,670.00 |
抵押+質押+保證 |
深圳市雨地實業(yè)有限公司、深圳市鑫凱盛投資有限公司、胡保 |
1、鳳凰印象花園負1A,商業(yè)用途,目前租戶3家,月租金合計約10萬元; 2、緹香名苑4棟8C(第二順位抵押) 3、碧海富通城C棟1501(第二順位抵押) 4、借款人持有的保證人深圳市鑫凱盛投資有限公司100%股權 5、借款人名下全部應收賬款 6、保證人深圳市鑫凱盛投資有限公司名下的鳳凰印象花園負1A所有應收租金 |
《抵押合同》(編號:抵2020并15608羅湖) 《抵押合同(自然人版)》(編號:HTC442008028YBDB2022N012) 《應收賬款質押合同》(編號:質2020并15608羅湖-1) 《應收賬款質押/轉讓登記協(xié)議》(編號:協(xié)質2020并15608羅湖-1) 《應收賬款質押合同》(編號:質2020并15608羅湖-2) 《應收賬款質押/轉讓登記協(xié)議》(編號:協(xié)質2020并15608羅湖-2) 《股權質押合同》(編號:股質2020并15608羅湖) 《自然人保證合同》(編號:保2020并15608羅湖-1) 《保證合同》(編號:保2020并15608羅湖-2) |
深圳拓奇智造家居新材料有限公司(曾用名:深圳市拓奇實業(yè)有限公司,現(xiàn)用名:深圳拓奇智造家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) |
5,421.06 |
抵押+保證 |
深圳拓奇智造家居新材料有限公司、惠州市好的板科技有限公司、福建好的板科技有限公司、黃銳、葛明 |
聯(lián)合廣場A棟塔樓A3501、A3503、A3505、A3506、A3508、A3509、A3510 |
《自然人保證合同》(編號:保2014流0228福田-1) 《自然人保證合同》(編號:保2014流0228福田-2) 《保證合同》(編號:保2014流0228福田-3) 《保證合同》(編號:保2014流0228福田-4) 《抵押合同》(編號:抵2014流0228福田-1) |
總計 |
45,391.4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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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.本公告清單僅列示截至【2023】年【9】月【30】日的債權本金,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給我司的利息、罰息、復利、違約金及其它應付款,按借款合同、擔保合同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(guī)定或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;
2.若債務人、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、改制、歇業(yè)、吊銷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,請相關承債主體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;
3.公告當中內容如有錯漏,以債務人、擔保人等原已簽署的交易合同及/或生效法律文書等相關法律文件為準;
4.如對公告內容存在異議,請在公告期內向我司提出。
二、交易條件
信譽良好,資金來源合法合規(guī),能夠按要求支付轉讓價款并能承擔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。
三、交易對象
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組織,并應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和良好的信譽條件。
以下人員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標的資產:國家公務員、金融監(jiān)管機構工作人員、政法干警、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、原債務企業(yè)管理層、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、會計師、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(lián)人或者上述關聯(lián)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,以及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資產公司工作人員、債務企業(yè)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近親屬關系的人員、原債務人/抵押人/保證人及關聯(lián)企業(yè)等利益相關方;相關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及規(guī)范性文件中規(guī)定的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不良資產的主體,或前述主體投資、控制或享有其他權益的企業(yè)或其他實體。符合條件的人員應進一步保證不向前述主體或其投資、控制的實體轉讓債權。
四、公告期限
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【20】個工作日止;公告期內受理上述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征詢,如對本次處置有任何疑問或異議請與廣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聯(lián)系。
五、聯(lián)系方式
廣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
聯(lián)系地址:廣州市天河區(qū)珠江東路28號越秀金融大廈58樓
聯(lián) 系 人:陸小姐
聯(lián)系電話:(0755)82586695
電子郵箱:lu.zhixuan@yuexiu-finance.com
受理排斥、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聯(lián)系人及舉報電話:陳小姐,(020)66812980-8146
特別聲明: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或承諾,且以上資產信息僅供參考,我司不對其承擔任何法律責任。另我司可能根據(jù)有關規(guī)定和要求對上述項目和處置方案作適當調整。
廣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
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